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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公九卿的具体职能 三公九卿制的分工

admin2023-12-24本地信息

大家好,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三公九卿的具体职能这个问题,三公九卿制的分工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三公九卿是中国的古代官员制度。

三公是中国古代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。九卿是指古时中央政府的多个高级官员,指官位很高的人。

西汉今文经学家据《尚书大传》、《礼记》等书以为三公指司马、司徒、司空,古文经学家则据《周礼》以为太傅、太师、太保为三公。西汉初承秦制辅佐皇帝治国者主要是丞相,另有最高军事长官太尉,但不常置。从武帝时起,因受经学影响,丞相和太尉被称为三公。西汉时九卿是列卿或众卿之意。汉武帝以后由于儒家复古思想的影响,人们就以秩为中二千石一类的高官附会成古代九卿。

三公指的就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,丞相是最高的行政长官,辅助皇帝处理政务,同时对文武百官管理负责;太尉是最高的军事行政长官,负责处理全国的军事事务,但是他平常没有实权,只有战士才能听从皇帝的命令,负责调动军队等(据史料上记载,秦朝其实并没有人担任过太尉之职,实权都掌握在皇帝手中);遇士大夫执政权臣,下达皇帝诏令,负责监察百官,其实也相当于副丞相了。

九卿我们得细说:

奉常:掌管宗庙礼仪,地位高,数中九卿之首

郎中令:掌管宫殿警卫(所以在汉朝这个就变成了内朝成员之一,多为亲信,不然离皇上怎么这么近)

卫尉:掌管宫门警卫

太仆: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(就是西游记中弼马温)

延尉:掌管司法审判

典客: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

宗正:掌管皇族和宗室事务

治粟内史:主要管租税钱谷以及财政收支

少府:掌管专供皇帝需要的山海池泽之税(帮皇帝理财的),同时也管理着官营手工业。

随着朝代的更迭,不同的朝代的三公九卿的官职也并不相同,汉朝三公也指的是司马司空司徒,也有的人认为是太傅太师太保。而九卿则官职种类更多

三公九卿制度是秦汉时期中央官僚制度的核心,这一制度确立于秦朝建立之后,后为汉朝所继承,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,逐渐为三省六部制度所代替。到唐朝时,三公成为荣誉性官衔,九卿则成为具体事务性官僚机构。

一、三公九卿制度的起源

一般认为,三公九卿制度起源于商朝,形成于周朝。商朝正式出现了三公的称谓,但是此时的官职是因人而设,即为政治上德高望重的人专门设立此种官职,尚没有制度化。到了周朝,三公已有明确的职务,其称谓也有两种说法,一认为是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二认为是司马、司徒、司空。至于九卿,则无论商朝还是周朝,虽有相关的职位设置,但三公之下尚无明确的九卿规定。

但是近来的研究认为,三公九卿制度并不是来源于之前由贵族担任的公、卿、大夫等职位,而是来源于这些职位之下的府、史、胥、徒。所谓府、史、胥、徒,就是在各种公、卿、大夫等职位之下办理各种杂事的小吏,他们地位低下,没有固定的编制,按照工作量来按天或按月领取俸禄。这种特征使得这一阶层具有浓厚的官僚行政的色彩,有利于国君集中权力、提高行政效率。

在春秋、战国之时,随着各诸侯国中央集权运动的开展,这一由府、史、胥、徒发展而来的"文法吏"阶层逐渐兴起。

从身份上来说,文法吏来源于底层小吏,而不是分封制之下的贵族,故其升迁置黜皆有赖于国君和上司;从行政事务上来说,文法吏要根据法令来处理各种赋税、徭役、司法等方面的文书,且要把相关文书上报、留档;与此同时,针对文法吏的监察、考核制度也建立起来,其升迁罢黜也要根据考核测评;而从待遇上讲,文法吏的俸禄也要依据职位领取,而不是像贵族一样收取封地的租税,有其职则有一份俸禄,无其职则为一介布衣。

由文法吏充任的公卿之职,只是在名义上延续了贵族时代的称谓,而实质上已由贵族政治转变为官僚政治。在秦国统一六国之后,由文法吏阶层担任的三公九卿制度被正式确立,故秦汉国家的统治方式也被称为"以吏治天下"。

二、三公九卿制度的内容和变化

秦朝初立三公九卿制度,其中三公为丞相、太尉、御史大夫;九卿为奉常、郎中令、卫尉、太仆、廷尉、典客、宗正、治粟内史、少府。

三公的职责如下:丞相,最高行政长官,典领百官,辅佐皇帝治理国政,无所不统;太尉,最高军事长官,总揽全国军事,但在日常中并无兵权,兵权实际上掌握在皇帝手中;御史大夫,辅佐皇帝处理国政,并负责监察百官,管理国家重要图书、典籍,起草诏令等。

所以,从理论上讲,三公其实分管着行政、军事、监察三种权力。

九卿分管各项具体政务:奉常,掌管宗庙礼仪;郎中令,掌管宫殿警卫和皇帝侍从;卫尉,掌管宫门警卫;太仆,掌管宫廷御马和全国的马政;廷尉,最高司法机关,掌管司法审判;典客,掌管外交和少数民族事务;宗正,掌管皇族、宗室的事务;治粟内史,掌管国家的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;少府,掌管专供皇室使用的山、海、川、泽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税收及官府手工业。

三公九卿的具体职能 三公九卿制的分工

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,不论是名称还是权责都处在不断的调整、变化之中。比如太尉一职,秦汉间废置无常,武帝时更设置了大司马作为最高军事长官。而在汉成帝的时候,亦曾将御史大夫改名为大司空,丞相改名为大司徒。到了东汉光武帝的时候,又改大司马为太尉,同时将大司徒、大司空的"大"字去掉,这样东汉时期的三公就变成了太尉、司徒、司空。另外东汉时又设置了太傅一职,并规定太傅的地位在三公之上。

九卿的称谓也发生了一些变化,如奉常在西汉时变成了太常,郎中令在西汉时变成了光禄勋等等。

而具体的机构数量在西汉时也不限于九个,在《汉书》中记载的九卿的称谓,统计下来有:太常、光禄勋、太仆、廷尉、大行、大鸿胪、宗正、大司农、少府、卫尉、执金吾、右内史、左内史、主爵都尉、太子太傅等十几个。直到王莽的时候,才将九卿确定为九种官职。

而东汉时的九卿分别为太常、光禄勋、卫尉、太仆、廷尉、大鸿胪、宗正、大司农、少府。魏晋之后的九卿,从称谓上看大多与东汉相同,只有廷尉有时被叫做大理。

三、三公九卿职权的衰落及其原因

随着历史的发展,三公九卿的职权逐步被剥夺,最终在隋唐时完全被三省六部制度所取代。在秦汉时期,三公九卿作为国家中央政治机构的主体,其权力最先受到皇帝近侍机构的侵夺。这一过程在三公九卿制度设立之初就已开始。

秦朝时赵高任车府令,这一官职仅是九卿之中太仆的属官,但因为亲近皇帝,所以赵高竟能策动李斯,发动沙丘政变,将秦二世胡亥推上皇帝的宝座。

西汉中期时,作为皇帝身边秘书机构的中朝官发展起来,侵夺三公九卿权力,其中的尚书机构尤其明显。尚书本是皇帝身边传送文书的小吏,是九卿之一少府的属官,但是从汉武帝末年开始,就开始参与到政务处理之中,到了东汉时成立尚书台,彻底取代了三公九卿机构,成为国家的政务中心。

两汉时期三公九卿的权力之所以会逐渐衰落直至被彻底取代,主要是由于皇帝身边近侍机构的不断扩张,这之中反映的是皇权与外朝三公九卿权力的矛盾。

三公九卿制度作为正式的政务中心,可以保持日常政务的正常运转,但是同时对于皇帝的权力也是一种限制,使得皇帝不能随心所欲地运用权力。通过不断的发展身边的秘书班子来取代正规的政务机构,权力进一步转移到皇帝的手中,这样皇帝的意志也可以更加顺畅的被贯彻下去。

这一转移权力的范式为后世皇帝强化皇权提供了一个范式,所以汉代以后这一过程被不断重复。

魏晋南北朝时,尚书机构作为政务中心,而真正的决策中心却被兴起的中书和门下取代。隋唐时,尚书、中书、门下三省六部制度彻底建立,成为正规政务中心,但是很快真正的决策中心就转到了同三品和同平章事。宋代时掌管国政的就变成了政事堂和枢密院。明清时就变成了内阁和军机处。

中枢权力的不断转移,对应着皇帝权力的不断加强,这是中国帝制时代政治制度演进的一个基本规则。而这一过程的开端,就肇始于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制度。

三公九卿

三公中国古代朝廷中最尊晏的三个官职的合称。周代己有此词,西汉今文经学家据《尚书大传》、《礼记》等书以为三公指司马、司徒、司空。古文经学家则据《周礼》以为太傅、太师、太保为三公。秦不设三公。西汉初承秦制辅佐皇帝治国者主要是丞栩和御史大夫。另有最高军事长官太尉,但不常置。从武帝时起,因受经学影响,丞相、御史大夫和太尉也被称为三公。

汉武帝刘彻为了加强集权制而削弱了丞相的权力。昭帝时,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的职位辅政,以后享权重臣如张安世、史高、王凤等人,都居大司马大将军之位。于是大司马权越丞相之上。成帝绥和元年(前8),采纳何武的建议,将御史大未改为大司空,又把大司马、大司空的律禄提高到与丞根相等,确立起大司马、大司空和丞相鼎足而立的三公制。哀帝元寿二年(前1)改丞相名为大司徒,和今文经所说的三公名称完全一致。又将原有的太傅和新增的太师、太保置于三公之上,头衔高而无实权。西汉未虽是三公鼎立,但仍以大司马权力最大,如董贤、王莽均以此职而专擅朝政。新时,沿袭了西汉三公制。

东汉初仍设三公官。公元51年,改大司马为太尉,改大司徒、大司主为司徒、司空。三公各置秩为千石之长史一人,又各置掾属数十人。以太尉为例,下有分管诸事的西曹、东曹、户曹、奏曹、辞曹、贼曹、金曹、仓曹等曹。三公府当时简称为三府。三公中仍以太尉居首位。

汉光武帝刘秀推行更极端的帝王集权,不使权归大臣,名义上仍设名位显贵的三公官,但实权渐归尚书台。和帝、安帝开始,外戚、宦官更更迭专权。外戚窦宪、梁冀等,都拜为大将军,大将军开府置官属,位在三公上。三公不仅受制于尚书,而目还要俯首听命于外戚、宦官,有的甚至就是他们的党羽和亲信。按照经学家的说法,丞相辅佐天子理阴阳、顺四时,如果出现各种灭异,皇帝丞相都要引咎自责。东汉时,皇帝犯罪责推向三公,故每有水旱等灾,三公常被策免。所以仲长统说三公有名无实,“备员而已”。

东汉末年董卓为相国,居三公之上。公元208年,曹操罢去三公而又置丞相、御史大夫,操自为丞相。两汉时实行了两百年之久的三公制至此遂告终止。

曹魏重新恢冥三公之制。在魏晋南北朝时期,三公依然位居极品,且开府置僚佐。但买权则进一步向尚书机构转移。至隋,三公不再开府,僚佐全部撤销,完全变成虚衔或“优崇之位”。宋代以后,往往亦称太师、太傅、太保为三公,但其虚衔性质不变,并渐次演化成加官、赠官。明、清同。

九卿

秦汉时掌管政务、魏晋以后逐渐不具实权的朝廷诸官。

各代“九卿”不一。西汉时九卿是列卿或众卿之意。先秦文献中有三公九卿之说,但秦并没有这种制度,西汉初也不见九卿名称。仅武帝以后由于儒家复古思想的影响,人们就以秩为中二千石一类的高官附会成古代九卿。宣帝、元帝时,九卿称谓出现于诏书中。但《汉书》中所见的卿,有太常、光禄勋、太仆、廷尉、大行、大鸿胪、宗正、大司农、少府、卫尉、执金吾、右内史、左向史、主爵都尉、太子太傅等十几种官。将九卿定为九种官职,则始于新,其制中以中二千石为卿。即以大司马司允、大司徒司直、大司空司若、羲和、作土、秩宗、典乐、共工、予虞为九卿,分属于三公。

东汉和新一样,中央政府中设有九卿的官职。《续汉书》将太常、光禄勋、卫尉、太仆、廷尉、大鸿胪、宗正、大司农、少府定为九卿。九卿固定为九官后,和九卿相近的其他重要官员被排斥在九卿之外。东汉末到三国,有人就试图为这种不合理的现象辩护。刘熙《释名》否认汉有九卿之说,认为所置是十二卿;韦昭《辩释名》则认为九卿是指正卿,九卿之外尚有所谓外卿。

魏晋以后九卿多同东汉之制,仅廷尉有时改称大理;北魏改少府为太府。故隋唐九卿为太常、光禄、卫尉、宗正、太仆、大理、鸿胪、司农、太府,己无行政之权。南宋、金、元,九卿多有省并。明、清遂改以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尚书,都御史,大理寺卿、通政司使为九卿,以前的九卿之官或有保留,但己成虚衔或加官、赠官。

秦朝的中央行政机关实行三公九卿制。皇帝之下设三公,三公为:

(1)丞相,承受皇帝之命,辅助皇帝掌管天下的行政的官;

(2)太尉,掌管军事的最高官吏;

(3)御史大夫,主要管理记事,其地位相当于副丞相,主要职责是管理图籍、奏章,监察文武百官。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,掌管图书秘籍,同时监察文武官吏;侍御史,掌管文书;监御史,中央派到地方各郡负责监督郡守的御史。

三公之下设九卿,作为中央行政机关分掌具体行政事务,如祭祀、礼仪、军事、行政、司法、文化教育等。包括:

(1)奉常,掌管宗庙礼仪,地位很高,属九卿之首;

(2)郎中令,掌管宫殿警卫;

(3)卫尉,掌管宫门警卫;

(4)太仆,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;

(5)廷尉,掌管司法审判;

(6)典客,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;

(7)宗正,掌管皇族、宗室事务;

(8)治粟内史,掌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;

(9)少府,掌管专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泽之税。

主要特点为:

1.由皇帝任免,不得世袭。

2.分工明确,行政效率高。

3.丞相位高权重

4.新的较完备的官僚制度。5皇帝拥有最终决策权。可简单参考三公九卿的职责:三公:丞相,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;太尉,管理军事;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,下达皇帝诏令,并理国家监察事务。九卿分别为:奉常,掌管宗庙祭祀,和国家之礼;郎中令,负责皇帝禁卫;卫尉,负责皇宫守卫;太仆,负责皇帝车马;少府,负责皇帝财政;廷尉,负责司法;典客,负责外交和内部少数民族事务;治粟内史,负责粮食和财政;宗正,负责皇室事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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